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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假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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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/日本工作假期計劃於2010年1月1日起生效,每年雙方均提供250個名額。日本駐港總領事館要求申請者出示經濟證明(約為 200,000日元之存款證明),以示有能力在當地初期逗留。
成功申請的人士,可獲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簽發一張工作假期簽證。申請人可於12個月的逗留期間在當地工作以賺取旅費,亦可修讀短期課程。
(轉自勞工處 工作假期計劃 日本
網頁
)
以下是小弟的一點個人經歷記事,有興趣的朋友可作個參考。
1.
申請前
2.
成功申請後
3.
抵日初期
4.
找工作
5.
生活小細節